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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科研检测试剂采购询价公告

日期:2026-03-05
来源: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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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供应商:

鉴于工作需要,本中心实验室拟采取询价的方式采购两种科研检测试剂(具体种类、数量详见下表)。在此,市疾控中心诚挚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疾控中心科研检测试剂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最高限价:5.38万元

(五)名称、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指标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定制肠道感染病毒(轮状病毒、札如病毒、诺如病毒、肠道病毒、星状病毒及肠道腺病毒)靶向测序建库捕获流程相关的全套试剂成分,包含核酸制备、文库构建以及液相杂交捕获所有的成分

24人份/盒

2

24800.00

(轮状病毒、札如病毒、诺如病毒、肠道病毒、星状病毒及肠道腺病毒)灭活病原复合管测序标准品

5*105copies/mL;1ml/管

10

420.00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证明材料。(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注: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中采购物品的生产范围的具体目录);不属于医疗器械的设备,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价须知

递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31112点整,逾期视为无效。

方式:请报价单位将资质文件及报价文件等资料现场提供至疾控中心2213办公室。

最低价中选,如出现价格一致的情况,我中心将在3楼会议室现场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申请人。

四、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66945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 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