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对2026年度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校准采购项目询价,现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2026年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仪器设备计量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32-2266945
采购单位: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办公室(后勤)科
二、询价采购文件(检定计划表)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14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01月 22日工作日期间。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14:30-17:30;
2.现场领取附表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办公室(后勤)科;
3.亦可与联系人联系获取电子版附表《2026年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理化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表》。
三、项目要求
1.本项目资格要求:
1.计量检测服务商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检测服务商需要通过CNAS认证或中国计量认证(CMA)。
2.本次计量采集、检测、校准项服务为统一打包,原则上计量检测服务商自身完成以上所有计量项目,特殊项目自身无法满足计量检测要求的,可委托其他法定计量机构完成(报告由其他法定计量机构出具),委托检定需向我方提供合法委托书、被委托方资质证照及相应委托仪器检定/校准资质材料,费用由计量检测服务商负责;
3.计量检测服务商配合我中心工作要求,分批次现场检验,确保检测工作不影响实验室正常运行;
4.开展检测工作时,计量检测服务商须建立详细仪器检测记录,便于本中心存档备查;
5.检测完成后提供纸质版检测报告、仪器检测记录。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材料要求: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报采集、检测、校准项目及报价,以上材料均加盖公司印章与报价文件一同密封当面递交或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注:报价文件同时发送一份word版)
六、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递人需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将所有资料扫描成电子档(一份word版U盘或光盘形式)与纸质资料一并密封后递交。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提交日期,档案袋封面须加盖公章。
2.征集时间:2026年1月14日-2026年1月22日法定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投递的资料文件应在征集时间内送达,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3.本次参数征集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请将资料扫描成电子档(一份word版U盘或光盘形式)与纸质资料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办公室(后勤)科(邮寄联系人:景老师,联系电话:0832-2266945)。
七、特殊说明
特别说明:本公告非设备招标公告,仅为本单位有意向计划采购活动的初始市场调研、论证阶段的资料收集,与最终采购与否和采购结果无直接关系,所有资料为无偿提供参考之用。
以上如有变更,会通过原公示平台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