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通知公告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虫媒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相关物资的采购公告

日期:2025-11-19
来源: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字体:
浏览次数:3264

为加强虫媒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市疾控中心拟采购一批卫生应急物资,欢迎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请有意向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及时递交报价资料,递交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 11月19日至2025年 11月 25日10点00分,递交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832-2266945。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求明细

序号

物资名称

用途

性能要求

单位

需求数

预算单价

(元)

小计

(元)

1

登革热检测试剂

用于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

包装为50人份/盒。检测下限≤500copies/mL,上机总反应时间不超过70分钟;适配多种PCR仪器;标称有效期≥12月

1

3000

3000

2

基孔肯雅热检测试剂

用于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

包装为50人份/盒。检测下限≤500copies/mL,上机总反应时间不超过70分钟;适配多种PCR仪器;标称有效期≥12月

1

3000

3000

3

寨卡病毒检测试剂

用于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

包装为50人份/盒。检测下限≤500copies/mL,上机总反应时间不超过70分钟;适配多种PCR仪器;标称有效期≥12月

1

3000

3000

4

黄热病毒检测试剂

用于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

包装为50人份/盒。检测下限≤500copies/mL,上机总反应时间不超过70分钟;适配多种PCR仪器;标称有效期≥12月

1

3000

3000

5

一次性医用连体防护服

应急处置现场防护

独立包装,连体型。符合 GB 19082-2009《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内层成分为全棉水刺无纺布或者聚丙烯纺粘无纺布均可;
尺寸能提供165/170/175/180cm四种型号,需求总数不变情况下,供应商能按采购方提供任意数量配比。 标称有效期不低于3年,要求交货验收时商品有效期不低于33个月。

130

50

6500

6

医用外科口罩

应急处置现场防护

独立包装,符合YY 0469-2011 医用外科口罩标准,标称有效期不少于3年。包装为1只/袋,50袋/盒

2000

0.5

1000

7

免洗手消毒液

用于现场疫情处置人员个人消毒

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要求。喷雾式,60mL~70mL/瓶,标称有效期不少于2年。成分为葡萄糖醋酸氯己定和乙醇的复合物。

100

17

1700

8

10%高效氯氰菊酯

病媒生物防制

瓶装,有效成分含量:10%,剂型:悬浮剂。不低于500克/瓶,要求交货验收时商品有效期不低于21个月。

200

70

14000

9

杀虫气雾剂

病媒生物防制

需适用于室内环境的蚊、苍蝇、蜚蠊等病媒生物防制。产品不低于500mL/瓶,总有效成分不低于0.45%。

90

20

1800

10

卫生应急马甲

卫生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和应急演练

前胸印有“CDC”标志、“内江疾控”和 “NEIJIANG CDC”,有反光条带
后背印有“内江疾控”和 “NEIJIANG CDC”
尺码和数量分别为:S号5件,M号5件,L号5件,XL5件,XXL 5件

25

280

7000

11

卫生应急帽子

卫生应急事件现场处置和应急演练

需印制“CDC”标志、“内江疾控”和 “NEIJIANG CDC”,外观为黑色

25

40

1000

合计

45000

三、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5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止,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项目采取现场开标方式,按总价最低价中标。

五、交货地点: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六、供应商资格: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供应商必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川财购〔2024〕6 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鼓励实行供应商资格承诺制。依法在四川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鼓励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中标方式

总价最低价中标(超过单价限价和最高限价报价无效)。

八、商务要求

1.交付地点: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使用科室。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3、交付条件: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要求完成供货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4、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否。
5、是否邀请供应商参与验收:否
6、验收方式数据表格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1.验收标准产品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询价通知书、响应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以上标准若有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2.验收程序和方法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进行对产品的种类、数量、规格(型号)等根据询价通知书及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验收结果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验收清单一式叁份,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各一份,送招标代理机构备案一份(原件)。

3.未能通过采购人验收的,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意见重新调整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再次进行验收。成交供应商未完成约定工作的,应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因验收不合格而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履行迟延,应按合同的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支付方式数据表格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项目最终验收合格,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8.其他要求

8.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所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和参数。

8.2投标货物为全新原装未启封的货物,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8.3响应文件报价包含提供符合参数要求的产品、运输费、调试费、税费、利润、代理服务费等所有相关一切费用。

8.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9.违约责任

9.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本公告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并放弃中标。

9.2采购人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的,成交供应商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政府主管部门处罚采购人(根据法律及合同约定,提起仲裁或诉讼,要求采购人赔偿损失),并按有关规定由采购人赔偿成交供应商损失。

9.3成交供应商所交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不符合响应文件承诺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如产品不合格,采购人有权退货。

9.4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可以免责。

九、提交材料(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参与)

1.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时);

4.本项目报价书(包括设备的具体品牌型号参数及报价文件);

5.配置清单及售后服务承诺书(进口产品需提供报关单和检验检疫证明)。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