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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井水监测技术督导,促进工作开展

日期:2014-09-01
来源: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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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解各县(区)2014年农村水井水质监测第三阶段工作情况,市疾控中心组织技术指导(督导)组专业人员,于2014年8月18-20日对我市三县三区农村水井水质监测第三阶段工作进行了技术(指导)督导。

  督导组采取听情况汇报、查看水质采样和送样基本情况调查表的填写、水质实验室检测情况和原始记录等方式,了解到:市中区和经开区尚未开展井水采集和检测相关工作;井水采集完成的:东兴区100%、隆昌县60.27%、资中县31.82%、威远县29.69%。井水检测完成的:东兴区100%、隆昌县49.32%、资中县31.82%。同时存在部分县(区)样品采样信息登记表记录不全、水质项目检测周期过长、实验室原始记录不规范等现象。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督导组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尽快落实水质检测设备和运行经费,增加工作人员,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时完成丰水期工作任务;二是接样过程中,加强样品审核,核对样品信息与抽样布点信息是否一致,详细填写样品采样信息登记表中采样时间、采样人、送样人、送样时间等基本情况;三是加强乡镇及村采样人员技术督导,规范采样操作,强调当天井水采样和及时送样;四是合理安排项目检测时间,及时进行水质检测,同时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原始记录格式;五是对异常结果及时进行采样复查,并结合以往监测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六是加强水井水质宣传工作,普及饮水知识,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