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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财务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8-03-30
来源: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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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市疾控中心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疾病防控能力,有序推进疾控工作全面开展,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与内设机构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级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独立编制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的机构。其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单位内设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消毒与媒介生物预防控制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结核病控制科(预防医学门诊部)、免疫规划科、慢性病预防控制科(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食品安全科、环境与学校卫生科、职业与辐射卫生科、健康教育科、卫生信息科、检验科、质控与科研科(应急办)、办公室、党办(审计科)、财务科共15个科室。

2017年末人员编制核批为109人,年末在职人员10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8人。本年退休3人,调出1人,辞职1人,新进4人,调入2人。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17年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实际,锐意进取,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为“五项率先”、“四项突破”、“六项强化”“三项创新”,并在民生工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1.努力奋进,五项工作全省率先

一是率先在全省将传染病等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将传染病、结核病、免疫规划等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有力推动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科学、规范、高质量的开展。此项工作在全省领先,受到国家和省卫计委、疾控中心的高度肯定和好评,认为该种模式值得在全国、全省推广。

二是率先创建国家致病菌分子分型网络实验室。全面推进PulseNet China病原菌分子分型实验室建设,中心于12月16日通过国家专家组的验收,成为全市首家、全省首批通过验收的实验室。实验室的成功创建标志着我市在传染病监测和防控领域跨上新的台阶。该实验室将采用具有欧美发达国家检测水平的分子分型和基因检测技术,同时利用中国疾控中心强大的监测网络和数据库信息,进行病原体的识别、追踪,从而更快、更准地识别病原的来源和疫情的暴发,实现精准防控,该项目是我国目前疾病防控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在有效保护群众的健康上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率先创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示范单位。中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示范创建工作,5月16日,在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省卫生计生委正式授予内江市疾控中心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四是率先开展“三减三健”慢病防治专项行动。为推进健康内江建设,率先在全省推行“三减三健”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全市培训健骨操骨干推广员200余人,并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推广健骨操,带动全市上万名群众参与健身活动。中心在全省健骨运动操推广大赛中取得全省第三名的好成绩。

五是率先在全省开展蚊媒抗药性监测工作。率先在全省开展多功能氧化酶等多种蚊媒生物抗药性测定工作,为研究蚊类抗药性产生机制奠定了基础,也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取得了第一张入门通行证。2017年中心在全省病媒生物分类鉴定暨应急演练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

2.真抓实干,四项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是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新突破。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了我市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了我市连续5年传染病发病报告率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全市10多年来无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今年国家卫生计生委《传染病防治法》督查组领导给予了内江市“工作扎实,亮点频现”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市人大《传染病防治法》检查组也对中心传染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评价。

二是地方病控制取得历史性突破。通过综合性防控措施,今年我市圆满实现消除克山病和流行区血吸虫病的目标,为此内江市碘缺乏病、跁子病、克山病、疟疾和流行区血吸虫病实现以市为单位全面消除目标,标志着我市辖区范围内现存的所有地方病均被消除,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护。

三是艾滋病防控模式实现新突破。积极探索艾滋病防控模式,“三包一主导”艾滋病防治模式在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会上交流发言,受到国家、省级专家的高度评价。10月,全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现场会在内江召开,我市创新开展的“N+宣传模式”(即精细入户+宣传,新媒体+宣传,文化活动+宣传,红丝带健康包+宣传)和65岁以上老年人艾滋病筛查等工作模式在会上得以推广,受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防治中心领导的充分肯定,并明确表态支持内江市创建“以市为单位的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城市建设”。

四是学科建设实现“零”的突破。2017年,中心的艾滋病防治科和检验科顺利通过市级重点学科、专科现场验收,学科建设实现“零”的突破,促进了全市疾控业务技术整体提高。

3.六项强化,相关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强化结核病防控工作,开展的“百千万志愿者传播行动”全省名列前茅。强化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的“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行动”荣获全国结核病志愿者优秀团队1个、全国优秀个人1名、省级结核病志愿者优秀团队16个(次)、优秀个人26人(次)。市疾控中心连续五年获得省级优秀组织奖,在全省名列前茅。

二是强化业务技能的学习,在全省卫生应急技能比赛中斩获殊荣。在全市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中,市疾控中心代表队团体总分排名第一。在全省卫生应急技能竞赛中,以市疾控中心人员为主的我市代表队获得了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在省市竞赛中,市疾控中心1人夺得了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组第一名,获得“四川省卫生应急技能标兵”荣誉称号,已完成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的申报,并代表四川省参加全国竞赛,3人分别获得了急性传染病防控组和突发中毒事件处置组三等奖,4人获得“内江市卫生应急技能标兵”称号,2人获得“内江市五一劳动奖章”申报资格。

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门户网站再次蝉联全省第一。中心稳步实施“数字疾控·智慧公卫”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目前以实验室为重点的业务系统已进入试运行阶段,是全省疾控系统第一家实现信息化综合管理的疾控中心。同时,中心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在2017年四川省各市(州)疾控机构门户网站评测报告中,蝉联第一名,并被市政府评为电子政务先进单位。

四是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成功分离流感病毒,跻身全省第一方阵。中心积极开展流感病毒的鸡胚分离工作,从1800余份标本中成功分离到7株乙型流感病毒鸡胚株,填补了我市此项工作的空白,成为全省6家采用此技术成功分离病毒的市州之一,跻身全省第一方阵。

五是强化等级评审,全市疾控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继市疾控中心成功跻身省“三级甲等”疾控行列之后,威远、隆昌、东兴区先后成功创建省“二级甲等”疾控中心,资中于今年10月顺利通过省“三级乙等”疾控中心验收,全市疾控机构综合实力得到全面提升。

六是强化科研合作,联防联控机制得到夯实。在以川南片区疾控中心为主的“4+2”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基础上,中心今年与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签订长期战略合作技术协议、与国家疾控中心签订“HIV耐药性研究”项目、与市二医院共同开展相关肿瘤标志物检测研究等,进一步扩展了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合作范围,全面加强传染病、慢性病的联防联控工作,确保了我市群众的健康。

4.三项创新,疾控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创新艾滋病防治宣传模式。通过“精细入户、新媒体、文化活动、红丝带健康包+宣传”的形式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2017年开展“大千故里 川剧下乡”巡演12场,“红丝带健康包六进”活动20余场,宣传覆盖全市居民近10万余人,宣传效果显著提升。

二是创新开展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中心今年深入市直11所大、中、小学校(院)开展健康知识讲座44场次,听课师生3万余人次,深受学校师生好评。同时在全市首次开展了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目前示范学校正在评比中。

三是创新探索互联网+预防接种模式。建立全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实现5个县(市、区)疾控中心、132个乡镇(社区)预防接种门诊、22个产科接种单位信息互联、互通和互享,对有效加强儿童预防接种管理、减低疫苗针对性疾病的发生起到促进作用。

5.突出以人为本,民生工程成效突显

一是及时处置H7N9疫情,确保了全市人民健康。遵循“结合实际,平战结合”的原则,科学及时有序地对威远1起H7N9疫情进行处置,有效控制了疫情,未发生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的安定发展。

二是认真履职履责,切实维护了我市社会稳定。按照财政部、发改委有关文件要求,今年4月1日起,市疾控中心取消了 “卫生检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和 “预防性体检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在停止三项收费后,中心继续坚持进行饮用水检测和企业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等民生工程,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252件,完成检测项目4713项次;开展学生龋齿预防18131人、肝炎筛查661人;开展公共场所公共卫生用品、室内空气、游泳池水监测37件;开展职业健康检查300余人次;开展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监测职业危害作业点80余个;开展放射诊疗单位放射卫生监测,监测放射工作场所52个,开展46台X射线设备性能监测;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监测35家,采集标本1000余份,监测指标3000余项,全面认真履行职能职责,保障群众健康,切实维护我市社会稳定,避免了社会纠纷矛盾的发生。

三是提前完成全市农村水井水质监测工作。截止11月底,已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4年起至2018年实现全市1680个行政村水井水质监测全覆盖的任务,累计完成8400口水井监测,监测水样16800件,全市五年任务四年完成,此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年收入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3952.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44.05万元,占99.79%;其他收入8.29万元,占0.21%。



(二)本年支出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440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6.14万元,占46.68%;项目支出2348.68万元,占53.32%。



三、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5092.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9万元,下降2.4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0.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8.41万元,增长7.5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80.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1.09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1.63万元,占8.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99.44万元,占89.01%;住房保障支出88.75万元,占2.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1.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247.61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34.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决算数为15.50万元,完成预算100%;(2)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017年决算数为2751.81万元,完成预算100%;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564.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公共卫生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100%;(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59.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3.30万元,完成预算100%;(4)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415.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88.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4.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1.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42万元,完成预算81.63%,其中: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54万元,完成预算9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8万元,完成预算23.3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3.38万元,增长12.9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7万元,增长13.47 %,增长的原因是今年对冷链运输车辆的冷藏设备进行了大修,二是车辆使用时间较长维修费逐年增加,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6.21%,增长的原因是2017年接待批次较上年下降9批次,但由于接待的人次数增加14人次,因此接待费略有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54万元,占9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8万元,占6.39%。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公出国(境)费无支出。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止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5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1.8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40人,共计支出1.8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政府2016年艾滋病目标检查、省疾控病媒生物监测工作督导、省卫计委放射卫生资质评审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68万元,比2016年增加16.39万元,增长8.8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9.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7.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检验检测专用设备的购买。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中心的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