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检验科工作职责
1.承担食品、健康相关产品、环境卫生与职业卫生、化学中毒、地方病、放射性等理化检验。
2.负责理化检验质量控制和实验室安全管理。
3.开展仪器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4.负责对辖区疾控中心理化检验技术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5.开展理化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科长|王定国
电话:0832-226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