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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监测项目外包服务的询价邀请公告

日期:2022-10-26
来源:市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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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9411

各供应商:

因中心工作需要,拟将2022年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中相关监测项目进行外包,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资质要求

(一)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资质或CMA认证或CNAS认证资质(许可范围包含所检测对象的检测项目)。

3.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需提供如下承诺函原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二、项目预算:3.0万元。

三、监测设备类型、数量及项目指标

1、监测设备类型及数量: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2台、X射线CT机4台、X射线DR机5台、X射线透视机3台、X射线乳腺机1台、DSA设备2台、口内牙科用X射线机2台,全景牙科机1台,共计20台。

工业用:测井用密封放射源(库)1个、ɣ射线探伤机1个、核仪表2个、行包检测仪3个,共计7个场所。

2、医用设备性能监测指标要求:电子直线加速器监测指标6项;X射线透视机监测指标6项;DR设备监测指标15项(通用指标8项,专用指标7项);CT机监测指标9项;乳腺DR设备监测指标11项;DSA设备监测指标9项(通用指标6项,专用指标3项);口内牙科机6项;全景牙科机5项。

3、工作场所放射防护监测要求: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对放射诊断机房周围及关注点包括机房四周和楼上楼下屏蔽体外、观察窗、机房门、控制室门、操作人员位等处,进行放射防护监测。对放射治疗照射室周围,包括屋顶,进行放射防护监测。

工业用放射工作场所:检测地点应为接触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工作的地点,如放射性机房周围、操作室、操作位、源容器及探测器周围等区域,如需进入机房内部作业,还应该对内部的工作地点进行检测。

4、监测方法要求:

医用:放疗设备应符合《医用电子加速器性能和试验方法》(GB 15213-2016)、《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674-2020)、《医用γ射束远距治疗防护与安全标准》(GBZ161-2004),场所监测应满足标准《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的相关要求。CT设备应符合《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519-2019)或《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装置质量保证检测规范》(GB17589-2011)标准要求。其他放射诊断设备应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WS 76-2020)标准要求。放射诊断工作场所防护检测应符合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 130-2020)相关要求。

工业用:放射性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均应符合GB5172、GB11930、GBZ117、GBZ118、GBZ125、GBZ127、GBZ132、GBZ/T141等现行有效有关标准的要求。

四、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地点
报送资料要求:请各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将询价资料(资质材料、承诺函、报价表)密封并加盖公章进行提交。

时间:202210268:30-2022年10月28日18:00
地点: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105号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13890506773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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