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行性腮腺炎
根据我市近5年流行性腮腺炎发病趋势,4月是流行性腮腺炎的相对高发季节,且因其潜伏期较长,隐性感染率高,传播途径易实现,结合周边及我市疫情概况,认为本月我市发生流行性腮腺炎聚集疫情的风险较大,学校和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为主要发生场所。
流行性腮腺炎是疫苗可预防性疾病,接种疫苗是预防流行性腮腺炎最有效的方法,儿童应按时完成预防接种,推荐流行性腮腺炎易感者完成两剂次腮腺炎疫苗接种;各县区需主动加强与各部门沟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疫情信息,会同教育部门指导落实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报告和居家隔离治疗等制度,有效防范和处置聚集疫情;加强健康教育,培养人群良好卫生习惯。
(二)植物性和细菌性食源性疾病
正值春季,皮蛋、蔬菜类的土豆、四季豆、扁豆等时令蔬菜正作为公众目前食用较频繁的食物,蛋类及其制品由于加工或保存不当易引起细菌性食源性疾病,蔬菜类的土豆、四季豆、扁豆、胡豆等因存放或加工不当,发生植物性食源性疾病的风险增高。
食品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和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各区县健康教育机构通过微信平台、电台等多种宣传方式,对春季易引起食源性疾病的蔬菜瓜果开展专题宣传;各中小学食堂继续执行禁售土豆、四季豆等容易中毒的食物的相关规定;各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疾病监测的职责,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病例救治;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监测,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和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置。
(三)感染性腹泻病
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当前诺如病毒流行毒株仍以GⅡ为主,该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速度快等特点,目前依然处于相对高发季节,故认为我市存在发生感染性腹泻病疫情(诺如病毒感染)的风险,且在托幼机构等人群聚集场所发生聚集或暴发的风险较大。
学校及幼托机构要切实履行疾病防控的主体职责,认真落实晨午检和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加强校内食堂、环境卫生管理,一旦发现疑似腹泻或呕吐聚集现象时,应立即向当地卫生院和县区疾控机构进行报告;各县(区)疾控机构要切实加强疫情监测,提高敏感性,确保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严防疫情扩散与蔓延,要广泛开展诺如、轮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各级医疗机构应规范腹泻门诊的运行,加强信息报告,提高对聚集性疫情监测的敏感性。
(四)麻疹
麻疹传染性强,3-5月为麻疹发病的高峰期,结合我市麻疹单苗及含麻疹成分疫苗的接种情况,认为我市部分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存在疫苗接种薄弱环节,因此存在发生麻疹散发病例的风险,但形成暴发/流行疫情的可能性较小。
接种麻疹疫苗是预防麻疹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各县区应按照本地实际情况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春季查漏补种工作,切实提高疫苗接种率;对麻疹患者应做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医务和公卫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与公卫人员疫情处置能力;疾控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疾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和处置散发病例,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培养市民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五))手足口病
根据我市往年流行趋势和全国疫情形势,认为我市已进入手足口病相对高发时期,且学校和幼托机构等集体单位存在发生手足口病聚集疫情的风险。
学校及幼托机构要按照要求严格执行晨检、因病缺课追踪、报告、隔离、消毒等制度;疾控机构要加强监测,加强散发疫情的处置;卫生行政部门、教育局等要加强监管,督促学校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和落实防控措施;医疗机构要加强病例诊断和报告;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病意识;各接种单位要按照“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做好EV71型疫苗的推广接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