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江市疾控中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计委的领导下,积极巩固“三甲”疾控中心创建成果,坚持深入强化内部管理,着力规范各项工作,狠抓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疾病防控能力,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本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一)主要职能与内设机构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市级公益性卫生事业单位,为独立核算、独立编制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的机构。其职能是: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单位内设传染病预防控制科(消毒与媒介生物预防控制科)、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科、结核病控制科(预防医学门诊部)、免疫规划科、慢性病预防控制科(地方病与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食品安全科、环境与学校卫生科、职业与辐射卫生科、健康教育科、卫生信息科、检验科、质控与科研科(应急办)、办公室、党办(审计科)、财务科共15个科室。
2016年末人员编制核批为109人,年末在职人员10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5人。本年退休3人,调出1人,辞职1人,新进10人,调入1人。
(二)单位重要事项
2016年中心根据《中共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内委编发〔2015〕54号〕文件及内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转发调整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的通知》(内卫计办发〔2016〕354号)文件精神,对撤销市健康教育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医疗器械所事业单位建制并连人(含在编和离退休人员)带编划入市疾控中心。为确保资产不流失,完整移交,市卫计委成立了清算组,清算组对上述单位的资产、负债进行了清算,中心在2016年12月根据清算报告进行了并账处理。具体见下表(单位:万元)
财务并账并表情况
| 具体内容 | 健教所 | 医械所 | 结防所 | 小计 |
| 一、资产总计 | 101.42 | 15.88 | 85.86 | 203.16 |
| (一)流动资产 | 10.96 | 2.71 | 11.27 | 24.94 |
| 1、现金 | 0.19 | 0.19 | ||
| 2、其他应收款 | 10.94 | 2.48 | 11.17 | 24.59 |
| 3、银行存款 | 0.02 | 0.06 | 0.08 | |
| 4、应返还额度 | 0.01 | 0.02 | 0.04 | 0.07 |
| (二)固定资产 | 90.46 | 13.17 | 74.59 | 178.22 |
| 1、房屋建筑物 | 46.78 | 9.99 | 27.15 | 83.92 |
| 2、交通工具 | 31.45 | 31.45 | ||
| 3、通用设备 | 38.81 | 3.18 | 12.68 | 54.67 |
| 4、家具用具 | 4.87 | 1.48 | 6.35 | |
| 5、专用设备 | 1.83 | 1.83 | ||
| 二、负责、净资产总计 | 101.42 | 15.88 | 85.86 | 203.16 |
| (一)负债总计 | 0 | 0 | 0.06 | 0.06 |
| 1、其他应付款 | 0.06 | 0.06 | ||
| (二)净资产总计 | 101.42 | 15.88 | 85.80 | 203.10 |
| 1、非流动资产基金 | 90.46 | 13.17 | 74.59 | 178.22 |
| 2、专用基金 | 9.80 | 2.48 | 11.17 | 23.45 |
| 3、财政补助结转 | 0.02 | 0.02 | 0.04 | 0.08 |
| 4、财政补助结余 | 1.14 | 0.21 | 1.35 |
(三)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1.成为全省首批以市为单位消除疟疾的市州
历经66年,疟疾发病率从最高的237.98/万,到2006年后未再发现本地疟疾病例;经过四川省消除疟疾考评专家组考评,内江市达到消除疟疾标准,成为全省首批以市为单位消除疟疾的市州。
2.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取得新突破
在全省率先开展了蚊抗药性酶活性测定和基因片段测定。同时,作为全省首批国家级蜱虫监测点(全省共有5家疾控),首次在内江市辖区内捕获到蜱虫,精准掌握了蜱虫在我市的地理分布,受到国家和省疾控中心高度肯定。
3.城乡水质监测与评价工作获得突破
我市率先在全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工作,为全省下一步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起到示范。每月对市政供水进行全水分析监测,对各类水质监测结果均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并在网站向市民公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农村水井调查与水质监测,分析评估了农村分散式供水存在的卫生问题,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不合格水井的整改措施,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省卫计委高度肯定。
4.一地一策防艾模式实现新突破
市疾控中心结合内江市文化特色,在全省首次以“川剧”形式积极探索防艾知识宣传新形式,受到省卫计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在我市“12.1”艾滋病防控集中宣传活动中,市委副书记、市长任晓春,副市长陈朗,秘书长黄志权,副秘书长罗建阳等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工作,新华社中国网事、四川法制网、四川经济网、内江市政府网站、内江日报等多家媒体网站在第一时间报道了此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艾滋病病人随访管理、艾滋病抗病毒诊疗、美沙酮门诊管理等多项工作分别在全省工作会上进行经验交流,深受省级专家和兄弟市州好评。
5.结核病防治工作全省领先
在全省率先启动结核菌耐多药快速检测(线性探针技术)项目,为广大结核病患者提供可靠技术保障。开展“结核病防治知识进千村万户活动”,工作成效明显,中心先后被评为2015年度结核病“百千万志愿者行动”省级优秀组织单位、首届全国结核病知识网络竞赛省优秀组织单位。1人获全国优秀个人奖,3人获省优秀个人,1人获省级突出贡献奖。
6.应急处置能力名列全省前茅
一是中心先后完成应急工作“九大制度”和传染病、接种异常反应、卫生等6大类41个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的修订,编制《内江市卫生应急工作实用手册》、《内江市细菌性食物中毒实验室操作手册》等应急指导手册7册,举行应急演练4次,开展专题培训7期,积极组织专业人员参加10月川黔渝卫生应急联合演练和6月市政府防汛演练,先后派人参加在江苏南京召开的第二届国际应急管理协会亚太卫生应急战略及能力研究国际大会和省、市级应急专业交流培训,中心成为国际应急管理协会专业委员会亚太区成员单位,也是四川省市州疾控中心的唯一成员单位。二是及时完善全市疾控应急反应队伍,建立5支应急快速反应分队,有效提升了中心和基层应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对中心储备的各类应急物资进行及时清理补充,完善了全市疾控机构卫生应急物资调配机制。四是科学应对运亨“6.15”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市中区、东兴区疾控中心及时对80多名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检测工作,第一时间出具流调报告和检测报告,为事件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
7.在全省率先开展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技术措施应用研究
为巩固我市成功维持无脊灰状态16年的成效,中心开展了“内江市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技术措施应用研究”,本项科研成果已通过国家和省级专家的鉴定评审,专家们一致认为该研究成果达到了省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
8.检验能力获得全省“双优”称号
中心夯实硬件设施,增添了一批“高、精、尖”设备,进一步提升疾病检验检测能力,并顺利通过了省质监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目前具备9大类689个参数检验检测能力,是全省市州疾控中心通过认证检验检测项目最多的疾控中心。在2015年度全国抗结核药物敏感性试验熟练度测试中,中心取得双优的好成绩,成为全省市州中唯一获得“双优”称号的疾控中心。
9.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处置能力不断提升
中心成立创建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向国家发改委争取了750多万元食品检测设备,通过了省卫计委和省质监局批准的163个食品检测项目参数认证,同时也通过了省卫计委考核并获得考评组一致好评,成功完成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二、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本年收入
本年收入总额4020.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17.81万元,增长21.73%。
1.财政拨款为4000.49万元,占总收入的99.51%,比上年同期增加765.28万元,增长23.65%。
2.其他收入19.88万元(主要为上级拨款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占总收入的0.49%。
(二)本年支出
本年支出总额4283.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75.38万元,增长52.54%。其中:
1.财政补助支出4073.86万元,占总支出的95.11%,比上年同期增加1409.08万元,增长53.8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01万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217.4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99.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7.63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5.7万元。
2.其他资金支出209.47万元(主要为以前年度上级拨款结余等),占总支出的4.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3.8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95.11%。与上年同期增加1409.08万元,增长52.8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7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1018.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95.0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7.48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99.0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7.63万元、债务利息支出15.7万元。(如图:单位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57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的29.29%。与上年同期增加343.42万元,增长37.6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54.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896.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职业年金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84.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0.9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资本性支出1.68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6.04万元,完成预算52.8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4.27万元,完成预算60.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9.1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原预算安排的部分公务出国任务、公务接待活动取消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61万元,下降28.9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2万元,下降22.88%,减少原因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1万元,下降65.83%。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厉行节约,原预算安排变动的公务接待活动取消等。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4.27万元,占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占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专项作业车2辆、冷藏车1辆、轿车1辆、越野汽车2辆、商务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4.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卫生应急、疾病预防控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26人,共计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全年政府采购支出1020.8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检测专用设备的购买。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四川省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