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核查“国家转换日”后我市三价脊灰减毒活疫苗(tOPV)回收销毁情况,了解脊灰灭活疫苗(IPV)引入及二价脊灰减毒活疫苗(bOPV )分发使用情况,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脊髓灰质炎疫苗转换核查认证技术方案的通知》(中疾控免规报【2016】54号)要求,市疾控中心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5月9-13日对全市各县区疾控中心和部分接种单位开展了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核对数据、查看报表、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单位tOPV从冷链系统的撤出情况,对OPV的回收情况和2016年OPV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针对检查中存在报表填写不完整、出入库记录不完整等突出问题,检查组提出了三点整改要求:一是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采购、管理和使用符合《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二是有效实施,全面做好撤出冷链系统疫苗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实施销毁;三是加强宣传,科学解释,平稳实施脊灰疫苗转换工作。
督导的实施,对于规范转换工作,提高转换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